
各学院、各部门:
根据《温州商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》(温商院行政〔2024〕38 号)文件,国际事务部现启动2025年拟写出国留学推荐信育人工作量申报工作,现将申报事项通知转发如下:
一、申报范围及标准
申报对象:承担拟写2025年学生出国留学推荐信工作,有需要申报该项育人工作量的在职教师。
计算标准:
1、根据温商院行政〔2024〕38 号,按实际指导学生人数核算,每指导1名学生计0.5个育人工作量;
2、根据温商院行政〔2021〕153号文件,单学期累计不超过6个工作量,全年累计不超过12个工作量;
自2026年起,计算标准更改为:单学期累计不超过3个工作量,全年累计不超过6个工作量;
3、所指导学生的出国留学申请须通过学校统一渠道递交(即学生最终材料需经学院/国际事务部审核备案),未通过学校递交的推荐不纳入工作量认定范围。
二、申报材料要求
基础材料:填写《附件1:温州商学院教师育人工作量申报表(拟写出国留学推荐信)》(附件1)。
佐证材料:以申报人姓名命名文件夹,文件夹中提供本人签字的学生出国留学推荐信扫描件(PDF或JPG格式),扫描件中需清晰显示手写签名,文件以“学生姓名+推荐信”命名。
材料提交:各学院/部门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,重点核验推荐信真实性及工作量计算准确性。
三、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
各学院/部门请于2025年12月14日17:00前汇总本院申报数据,并将《温州商学院教师育人工作量申报汇总表(拟写出国留学推荐信)》(附件2)与申报人佐证材料打包发送至国际事务部负责人邮箱20160143@wzbc.edu.cn,邮件主题为“XXX学院/部门--2025年拟写出国留学推荐信育人工作量申报”。
逾期处理:未按时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该项育人工作量认定资格。
四、联系人:李老师;联系电话:670515;办公地址:超豪4-国际事务部;电子邮箱:20160143@wzbc.edu.cn。
附件1:温州商学院教师育人工作量申报表(拟写出国留学推荐信).xlsx
附件2:温州商学院教师育人工作量申报汇总表(拟写出国留学推荐信).xlsx
国际事务部
2025年12月8日